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

【建筑资质代办网】商务服务公司为您整理的城照专包一级资质延期办理指南,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4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证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环节(特别程序) | 无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预审,互联网结果反馈,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道-2号,详细地址:6楼住建厅43-47窗口(监理、检测、燃气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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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13804; |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12345; |
实施主体 |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事项版本 | 12.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省级 |
事项来源 | 国家部委设定 | 审查类型 | 省级:本级办结,实质审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纳入便民服务中心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无 | 运行系统 |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平台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无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全市 | 数量限制 | 无 |
服务主题分类 | 其他,资质认证 | 行业 | 住建 |
基本编码 | 51010042400306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 |
实施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1510100424326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0000082839302151010042432600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类型 |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 复印件 |
企业法人身份证、任职文件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复印件 |
技术负责人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复印件 |
法人承诺书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复印件 |
企业上一年度或当期财务报告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复印件 |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复印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复印件 |
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30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万KW。 [1]
受理条件
依法取得本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办理流程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审查 | 18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制证 | 3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取件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 1 | 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法规类型 | 法律 | |
条款 | 第十三条 | |
条款内容 |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
设定依据 2 | 法律法规名称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法规类型 | 部门规章 | |
条款 | 第三条 | |
条款内容 |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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