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获批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落地。2022 年10 月24 日,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自2023 年4 月1 日起实施。此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自2019 年9 月10 日住建部公告再次征求意见,时隔三年新规终于落地。
通用规范对防水材料使用年限提出明确要求,行业有望扩容,同时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2.0.2 中明确提出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工程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0 年;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 年;桥梁工程桥面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桥面铺装设计工作年限;非侵蚀性介质蓄水类工程内壁防水层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10 年。我们认为,对防水要求提高,可以通过使用更多防水材料或者质量更好防水材料等途径实现,行业有望扩容。同时我们认为,头部防水企业拥有标准的产品和施工,在行业要求提高的背景下,有望获得更大市占率,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获批
明确工程防水类别和工程环境使用环境类别,有章可依。《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2.0.3 中明确将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分为甲乙丙三类,同时将工程防水使用环境按照抗浮设防水位标高与地下结构板底标高高差、年降水量等指标划分为一二三类。我们认为,此次新规明确了划分标准,在后续执行中有章可依,提高防水质量可操作性更强。
相比19 年9 月10 日征求意见稿,此次公告的通用规范在设计规定上有部分变动。对于明挖法地下工程,通用规范的要求在一级防水和二级防水差异不大,三级防水做法要求不应少于1 道。对于暗挖法地下工程,通用规范对于矿山法地下工程防水要求一级防水和二级防水都不应少于2 道,三级防水不应少于1道。对于建筑屋面工程,通用规范对于平屋面工程防水和金属屋面与之前征求意见稿一样,但瓦屋面工程防水要求一级防水不应少于三道。对于建筑外墙工程,通用规范要求墙面防水层中防水等级为一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2 道及以上防水层;防水等级为二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当采用2 道防水时,应设置1 道防水砂浆,及1 道防水涂料或其他防水材料,同时防水等级为一级的现浇混凝土外墙、装配式混凝土外墙板应设置1 道及以上防水层。对于室内建筑工程,通用规范要求一级防水不应少于二道,其中涂料防水层和防水卷材不应少于一道;二三级防水不应少于一道,其中水泥基防水材料、涂料防水层和防水卷材任选。对于道路桥梁工程,当防水等级为一级时,要求一致,即桥面卷材防水层以上沥青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应小于80mm。对于蓄水类工程,通用规范要求防水等级为一级的蓄水类工程,应至少在内壁设置1 道防水层,防水等级为二级的蓄水类工程,应在内壁设置1 道防水层。对蓄水水质有要求的,应增加外壁防水层,至少应设置1 道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或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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