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1年13月31日

【建筑资质代办网】建筑资质代办公司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334号文件,通知将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于今年下半年到期的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甲级、综合勘察、设计、监理资质,将自动延期到2021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一二级专包资质,乙级勘察设计监理资质,是由各省建筑厅核发的,不属于住建部核发范围内,即各省\直辖市\兵团住建厅、住建委核法的资质证书延期政策还是以当地政策为准。比如四川住建厅通知省厅核发资质延期至12月31日,也就是说,四川省的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一、二级专包资质等,仍然需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延期手续办理。四川省辖区内各市建筑企业持有的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专业承包资质也享受本次四川省住建厅建筑资质统一延期至12月31日的优惠政策,三级总包、专包、丙级勘察、设计、监理资质也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延期手续办理。

建筑资质代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四、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五、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6月28日
附图: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1年1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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