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在绵勘察设计单位、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研究,我委决定于2020年7月起对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和在绵执业的勘察设计企业进行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方式
对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企业(包括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外省入川企业)的动态核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企业和项目,核查率不高于本年度企业总数的1%,核查企业数量不得少于的5家。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资格)条件核查。
核查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资历)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注册在企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其个人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与注册、备案信息一致;省外入机构重点核查入川执业人员是否与验证登记信息一致、办公场所是否与登记信息一致等。
(二)企业市场行为核查。
勘察设计单位有无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勘察设计单位未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到监管服务平台的。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抽查。
1.勘察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企业执行勘察设计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落实情况,重点检查:
(1)程序是否违规,是否依据政府对项目建设的批准(备案)文件和规划许可文件进行勘察设计;是否坚持先勘察并依据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
(2)勘察设计文件是否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性、边坡安全和消防安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有关标准及相关规定;
(3)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和装配式设计落实情况;
(4)相关工程项目是否进行抗震设防设计的专篇编制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
(5)光纤入户设计落实情况;
(6)消防设计标准执行情况。
2.施工图审查质量
主要检查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部令13号)的情况。重点检查:
(1)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执行程序性审查、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论证意见的情况,以及是否超越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等情况。
(2)是否坚持先审勘察报告,后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3)已审查合格施工图中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安全隐患。
(4)勘察设计成果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规定等履行审查职责的情况;是否在施工图审查意见得到整改落实后再出具合格书。
(5)节能、消防、抗震、绿建、海绵城市、装配式、光纤入户、附建式人防等专项审查是否到位。
(6)是否通过省住建厅管理信息平台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的情况。
(7)审查机构应全面进行数字化审图,并按规定在相关的工程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上,加盖审查机构电子签章进行交付和印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三、抽查时间
核查时间为2020年7月28至9月30日,分为核查阶段和核查总结阶段。
(一)核查阶段(8月1日-9月15日)。
核查勘察设计企业资格条件、市场行为、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采取随机抽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请各县市区(园区)于8月5日前将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的施工图审查备案项目清单提交到我委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科)(附件1),以核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档案资料的方式开展核查工作。在核查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向被核查企业发出《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通知书》(附件2)。
(二)核查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我委将对在核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法查处,并计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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