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建筑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知

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调整了《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按照宜宾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送2020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编制了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现一并予以公布,特此通告。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
主体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
方式 |
备注 |
1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397号)第四条、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年第128号)第三条、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共1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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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 随机抽查 | |
2 | 对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00年第81号)第四条第三款。 | 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 1.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 | ||
3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6年第150号)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3年第16号),《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九条。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等情况。
2.检查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存在伪造、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履行执业责任(包括现场执业履职)、超越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 |
随机抽查 | ||
4 | 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第二十七条。 | 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的所有建造师 | 检查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存在伪造、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履行执业责任(包括现场执业履职)、超越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核查中标企业现场执业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 | 检查 |
根据反映、投诉等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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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年第393号)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397号)第六条、《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4年第17号)第二十三条。 | 施工单位 | “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 随机抽查 | ||
6 |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0年第5号)第三条。 | 施工单位 | 1.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
监督抽查
监督抽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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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年第393号)第四十条、四十四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第二条。 | 施工单位 | 1.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2.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
监督抽查
监督抽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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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3年第13号)第四条。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施工图审查质量。 | 随机抽查 | ||
9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5年第141号)第三条。 | 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所有企业 | 1.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
2.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3.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4.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5.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6.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定期检查 | 按照省住建厅发文进行统一检查 | |
10 | 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严格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办法》。 | 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的所有企业 | 核查内容分为施工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和施工企业市场行为核查。 | 随机抽查 | ||
11 | 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核查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2006年154号)第二十六条,《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 招标代理
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 | 随机抽查 | 按省厅本年核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要求和时间进行。 | |
12 |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一条,
《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条。 |
勘察设计
企业 |
工程勘察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 | 随机抽查 | ||
13 | 对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 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川建发〔2014〕7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158号)第四条、第十九条。 | 我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所有企业 | 核查内容分为监理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和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核查。 | 随机抽查 | ||
14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检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6年第149号)第六条、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3年第16号),《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 1.核查企业现有资质条件是否满足标准,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第八条规定核查(省外入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仅核查其《四川省省外入川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上相关内容及执业行为)。
2.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第九条相关规定核查市场行为。 3.依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核查企业造价咨询合同备案情况。 4.依据《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抽查企业市场行为。 |
随机抽查 | ||
15 | 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监督检查 |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第六十九条。 | 施工单位 | 工程落实扬尘措施执行情况。 | 随机检查 | ||
16 | 房屋和市政工程消防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 建设单位 | 房屋和市政工程消防合格情况 | 按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方式开展。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未出台具体抽查方式 | |
17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5年第1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3年第14号修正)第三十七条。 |
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共3项) |
房地产估价机构 | 企业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情况、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员到岗及从业情况、房地产估价报告完成质量、档案管理情况等。 | 随机抽查 | |
18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6年第29号)第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 | 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 房地产经纪人员在岗情况,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情况,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示情况,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情况。 | 随机抽查 | ||
19 |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8年第379号)第五条、第四十二条。 | 物业服务
企业 |
1.是否存在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2.是否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3.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4.是否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5.是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 6.是否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 |
随机抽查 |
附件2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统计表
序号 | 任务
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方式 | 检查事项 | 抽查户数 | 抽查
比例 |
完成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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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项 | 重点事项 | |||||||
1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 | 本市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无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2、企业的“三类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符合企业资质等级。 | 139户 | 10% | 2020年10月31日前 |
2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网络检查 | 无 |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等情况。
2.检查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存在伪造、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履行执业责任(包括现场执业履职)、超越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 |
30人 | 20% | 按省住建厅2020年核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进行。 |
3 | 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 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的所有建造师 | 网络检查、
书面检查 |
无 | 检查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存在伪造、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履行执业责任(包括现场执业履职)、超越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核查中标企业现场执业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 | 投诉、反映的所有建造师 | 投诉、反映的所有建造师 | 根据投诉、反映等及时完成检查 |
4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 | 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所有企业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无 | 1.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2.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3.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4.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5.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6.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16户 | 100% | 按省住建厅2020年核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进行。 |
5 | 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 | 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的所有企业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无 | 施工企业资质条件和施工企业市场行为核查。 | 150户 | 10% | 2020年10月31日以前 |
6 | 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核查 | 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所有企业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无 | 招标代理企业的市场行为。 | 24户 | 50% | 2020年10月31日以前 |
7 | 对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 我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所有企业 | 现场检查
网络检查 |
无 | 监理企业资质条件核查和监理企业市场行为核查。 | 22户 | 20% | 按省住建厅2020年核查监理企业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进行。 |
8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检查 | 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所有企业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无 | 1.核查企业现有资质条件是否满足标准,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第八条规定核查(省外入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仅核查其《四川省省外入川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上相关内容及执业行为)。2.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第九条相关规定核查市场行为。3.依据《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核查企业造价咨询合同备案情况。4.依据《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抽查企业市场行为。 | 8户 | 100% | 按省住建厅2020年核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进行。 |
9 | 对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 各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
重点检查
抽查和专项检查。 |
无 | 1.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以施工许可办理范围 | 随机 | 全年 |
10 | 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施工单位 | 开工检查
抽查和专项检查。 |
无 | “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 以施工许可办理范围 | 100% | 开工前检查一次,季度大检查和专项检查随机 |
11 |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施工单位 | 随机检查 | 无 | 1.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
全数检查,以施工许可办理范围 | 100% | |
12 |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施工单位 | 随机检查 | 无 | 1.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2.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
全数检查,以施工许可办理范围 | 100% | |
13 | 对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监督检查 | 施工单位 | 随机检查 | 无 | 工程落实扬尘措施执行情况 | 全数检查,以以施工许可办理范围 | 100% | 可以每天检查 |
14 | 房屋和市政工程消防抽查 | 无 | 房屋和市政工程消防合格情况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未出台具体抽查方式 | ||||
15 |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现场检查 | 无 | 1、资质证书与注册人员;2、施工图审查质量。3、勘察设计企业的修改回复情况 | 3户 | 100% | 2020年10月31日前 |
16 |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 | 勘察设计企业 | 现场检查、网络抽查 | 无 | 1. 企业资质(资格)条件及市场行为核查
2. 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有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行为 3、设计单位是否有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行为 4、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有未上传施工图设计文件到监管服务平台的行为 |
12户 | 15% | 结合省住建厅2020年核查计划,10月31日前完成 |
17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物业服务企业 | 现场抽查 | 无 | 企业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情况、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员到岗及从业情况、房地产估价报告完成质量、档案管理情况等。 | 30 | 34.5% | 2020.12 |
18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 | 房地产评估机构 | 现场检查 | 无 | 房地产经纪人员在岗情况,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签订情况,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示情况,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服务情况。 | 5 | 100% | 2020.12 |
19 |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 | 现场检查 | 无 | 1.是否存在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2.是否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3.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4.是否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 5.是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 6.是否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 |
10 | 40% | 2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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