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未取得施工资质承揽电梯井道土建工程被处罚

【建筑资质代办网】建筑企业资质代办理服务平台从福州住建局获悉,一家名为“福建筑福加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行业企业,因未取得施工资质承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井道土建工程, 遭该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以施工单位工程合同款价百分之三的行政处罚。【建筑资质代办网】提示,参与建筑行业市场经营的企业,不论是施工、设计还是监理、造价,都必须持有相应的建筑资质证书,方可依法开展经营,如需了解资质办理详情,欢迎咨询在线客服。

建筑企业未取得施工资质承揽电梯井道土建工程被处罚
据了解,去年8月,泉州市住建局经查实中心市区群众举报发现,“福建筑福加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房建施工总承包资质,冒用福建省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建总承包二级资质,承揽丰泽区云谷小区21号楼增设电梯井道工程。

建筑企业未取得施工资质承揽电梯井道土建工程被处罚
调查中,该项目责任主体无法提供建设合同及工程款转账凭证等资料,在土建施工中未按规定派驻具备资格施工管理人员参与质量、安全技术管理等。“筑福公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对此,泉州市住建局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款价百分之三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福建筑福加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在泉州范围内承揽的加装电梯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其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复查,取得相应资质前不得承揽新的加装电梯工程业务。

建筑企业未取得施工资质承揽电梯井道土建工程被处罚
泉州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加装电梯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承发包行为,办理相关基建手续,按规定派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施工方案,落实技术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福建筑福加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暴露出电梯加装市场企业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各方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各级、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完善监管制度,规范责任主体市场行为。若发现不按规定具备相应资质企业违法违规从事电梯井道工程施工的各方市场主体, 各有关单位应予以从严打击,顶格处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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