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in construction
JGJ 130-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1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02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30-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3、6.2.3、6.3.3、6.3.5、6.4.4、6.6.3、6.6.5、7.4.2、7.4.5、8.1.4、9.0.1、9.0.4、9.0.5、9.0.7、9.0.13、9.0.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1月28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用的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构配件;4.荷载;5.设计计算;6.构造要求;7.施工;8.检查与验收;9.安全管理。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荷载分类及计算;满堂脚手架、满堂支撑架、型钢悬挑脚手架、地基承载力的设计;构造要求;施工;检查与验收;安全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天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信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
杭州二建建设有限公司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科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群 杨晓东 徐崇宝 陈志华 陈建国 张有闻 刘杰 孙仲均 刘子金 金睿 程坚 陈红 梁福中 罗尧治 张国庆 谢良波 张振拴 安占法 线登洲 毛杰 沈兵 石永周 马锦泰 薛刚 张心忠 高任清 张明礼 李云霄 陈增顺 燕振义 王玉恒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郭正兴 秦春芳 应惠清 阎琪 赵玉章 葛兴杰 孙宗辅 耿洁明 房标 刘新玉 胡军 陶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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