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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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新办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新办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8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审批结果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环节(特别程序) | 无 |
办理查询 |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
窗口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预审,互联网结果反馈,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受理 |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时间: 12:00-13:00 ;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2号,详细地址:草市街2号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市住建局窗口3-17,3-18,3-19;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8-86928337,8691879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28-86924837,12345,网上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投诉,信件投诉地址:成都市草市街 2号 市政务中心咨询监察投诉台,邮件地址:2280579135@qq.com |
实施主体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事项版本 | 21.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来源 | 国家部委设定,国家行业标准设定,省级部门设定 | 审查类型 | 市级:本级办结,实质审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纳入便民服务中心 | 否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无 | 运行系统 |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无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通过 | 数量限制 | 无 |
服务主题分类 | 其他,资质认证 | 行业 | 住建 |
基本编码 | 51010042400158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100MB1581812Q |
实施编码 | 11510100009172554K251010042400119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100009172554K25101004240011916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新办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类型 |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 原件和复印件 |
企业法人身份证、任职文件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原件和复印件 |
注册建造师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原件和复印件 |
技术负责人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原件和复印件 |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原件和复印件 |
技术工人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原件和复印件 |
法人承诺书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无 | 原件和复印件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办理标准
企业资金:注册资本金800万元以上。
注册建造师: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需原件扫描上传。
技术负责人:
1.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业绩表需原件扫描上传。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职称人员:1.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2.职称人员身份证、职称证需原件扫描上传。
技术工人:
受理条件
依法取得本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办理流程及时限
受理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审查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制证 | 5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取件 | 1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 申请:申请人到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网上申请事项,并按页面提示输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按“提交申报”提交申请资料;全程网办事项通过后进入受理流程;原件预审/原件核验事项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至办理机关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及送达:制证完成之后,邮递送达到填写地址。
收费标准
该事项不收费
设定依据
设定依据 1 | 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法规类型 | 法律 | |
条款 | 第十三条 | |
条款内容 |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
设定依据 2 | 法律法规名称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法规类型 | 部门规章 | |
条款 | 第三条 | |
条款内容 |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新办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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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XX大厦XX楼
联系电话:1862831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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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资质办理相关需求欢迎联系:186 2831 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