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
行为 类别 |
行为代码 | 不良行为 | 法律依据 | 处罚依据 | 扣分标准 | |
总监 | 专监 | |||||
Q-1 注册 |
Q-1-01 |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注册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 | 4 | 4 |
Q-1-02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 4 | 4 | |
Q-2 执业 |
Q-2-01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3 | 3 |
Q-2-02 | 变更执业单位,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而继续执业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三十一条,《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2 | 2 | |
Q-2-03 | 超出规定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5 | 5 | |
Q-2-04 | 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4 | 3 | |
Q-2-05 |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3 | 4 | |
Q-2-06 | 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3 | 3 | |
Q-2-07 |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监理未发出相应指令的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6 | 4 | |
Q-2-08 | 未履行管理职责及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3 | 3 | |
Q-2-09 | 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二十三条 | 8 | 5 | |
Q-2 执业 |
Q-2-10 | 因监理未履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而发生较大事故以上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安全事故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8 | 5 |
Q-2-11 |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损害国家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五条,《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第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 6 | 5 | |
Q-2-12 | 未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6 | 无 | |
Q-2-13 | 未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6 | 4 | |
Q-2-14 | 未对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进行验收并签字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6 | 无 | |
Q-2-15 | 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6 | 4 | |
Q-2-16 |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3 | 3 | |
Q-3 建筑节能 |
Q-3-01 |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性标准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五条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四条 | 3 | 无 |
Q-4 其他 | Q-4-01 | 不配合或阻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机构的检查、调查取证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四十五条 | 5 | 5 |
Q-4-02 | 拒不依法履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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